| 2007年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
院校性质: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
录取规则:1.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发的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综合衡量德、智、体、美,择优录取。2.按照考生报考我院志愿先后顺序录取,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我院的考生,若第一志愿不满时,依次考虑其他志愿考生。3.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,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,进入第二专业志愿;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,如果服从专业调剂,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关专业;如果不服从调剂的,作退档处理。4.执行教育部颁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。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,要求男生身高1.68米以上,女生身高1.58以上,体貌端庄,无残疾。5.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相同。6.填报商务英语、国际商务专业的考生,除看其总分外,英语单科成绩作为参考依据。7.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。8.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,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考。录取时,在考生高考成绩过线的情况下,按照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的排名依次录取。
其他:1. 学院执行安徽省教育厅和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标准。学年学费标准:普通类:3500元、计算机类:3900元、农林类:3900元、艺术类:6500元。2.
学院设立每学年300~2000元的等级奖学金予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。3.地址:合肥市翡翠路900号(大学城);
邮政编码:230601 ;电话:0551-3865888、3865837(传真)、3865806、3865815、2872211;网址:http://www.aftvc.com;E-mail:aczjb@126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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